透露社广州十一月二五日电,自2007年1月1日起,广州将对走路征收一定金额的养路费,行人全面凭牌上路,小区与校园也不能成放行“特区”。
根据广州市公安局、交通局的通告,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(含从化市和增城市)对行人按体重征收2元/斤/年的养路费,不交养路费不准上道路行走。违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理。但考虑到市民接受行人养路费需要一定时间,2007年上半年内,对于违规上路者以纠正教育为主,暂不予处罚。
行人养路费之争由来已久。在年中进行专项民意调查得到支持后,广州市政府提出了对行人征收养路费的意见,今年九月底得到广东省政府批准。大部分市民支持征收行人养路费,支持的占90%,反对的占7%,无所谓的占3%。
据了解,广州合乎条件(达标)的行人有两千万人,禁行行人养路费后,市民并没有补偿。但交警支招:可把儿童小孩抱着走路,体重大的行人可以减肥。据悉,商家对2007年广州减肥市场信心大增,纷纷加大投资力度推出新型减肥产品,一减肥机构日前表示,前来咨询减肥的人数大幅度增加,预计2007广州减肥会成为市民主要娱乐活动。广州市政府同时表示,相信这一收费也有助于降低广州市民高血压、糖尿病等富贵病的发病率。
网友回复:
这个明显是危险的超载行为,重罚!
为防止某些腿脚不好的人赖在家里不出来,还要收取道路基本费。
对于没事乱走的人,要加收过道费过桥费等。凡是养路保健中心
的会员可以收半费。
有没有交费套餐,申请优惠套餐!! ^:^
交通部门员工出于反恐需要,不用上交以上费用!
兄弟恶搞得可以啊。小心广电总急来找你!
ReplyDelete2008年1月1日开始要收人头税了。大家小心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