皮皮鲁之父 郑渊洁 问: 同样是成产和销售含有三|聚|氰|胺的奶粉,三|鹿集团最高领导犯的是“生产和销售伪劣产品罪”(该罪名最高刑期为无期徒刑),而奶源基地负责人犯的是“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”(该罪名的最高刑期是死刑)。 犯同样的事,后果也一样,为什么罪名不一样?麻烦哪位专家给我解惑和扫盲。谢谢。 这个案件的判决也引起某些国内一小撮媒体的情绪不稳定,说什么 奶农替死,罪魁放生;无官员被刑事追究,受害者家属不满。 备注:这些一小撮是深圳对面的城市的媒体。 我不是专家,不过呢,替政府分忧也是我等屁民义不容辞的责任。为什么同样的事,后果不一样呢? 情况是这样子滴:奶农往奶源里面掺三字头的东西是投毒行为,这是被政府禁止的。三字头的公司往奶粉里面掺三字头的东西是合法的,只是掺的量大了,奶粉就成了伪劣产品了,但是奶粉有少量毒这是允许的。喏,区别就在这里。所以呢,一个是生产销售有毒食品,一个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