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通过网络传播外国音乐,其节目必须要报文化部进行内容审查,没有通过审查就是非法的,这样的网站将受到查处。网络音乐内容的审查,是维护我们国家文化主权、文化安全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手段。要想从事网络音乐经营,必须要履行法定的程序,特别是引进外国音乐在网上传播,一定要经过审查。”文化部市场司副司长庹祖海反复强调。
“大量非法下载与盲目引进国外网络音乐,不但干扰了正常的市场秩序,还影响到人的意识形态,加强性质与内容的审查,也是为了下一代的健康成长。中国网络音乐公司的同仁们很忽视本土文化,不经过任何过滤地盲目引进,其中有一些淫秽或反动词语肆无忌惮地出现,造成了极大的精神污染。”
广电审外国影视,文化部不甘落后,也要审外国音乐。嗯,不仅外国音乐,还有外国文字,特别是外国文字,就是淫秽和反动词语的老窝!对于这样的外国文字,文化部难道能熟视无睹吗?!建议文化部对于所有涉及外国文字的使用,传播都要审查,没有经过文化部的审查,在中国境内不允许使用外国文字。谁敢用,让防火墙咔嚓掉!
我这篇文章就没有一个外国字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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